关于开展泌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
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
为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,规范基金监督与管理,防止虚报、冒领、弄虚作假等骗取养老保险金现象的发生,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开展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认证对象
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。
二、认证时间
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。
三、认证方式
认证方式采取手机人脸识别技术认证。用微信、浏览器扫描河南社保客户端二维码下载“河南社保”手机 APP 、下载、安装、注册、登陆,点待遇认证,分为本人认证和为他人认证两种认证界面,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根据提示开始认证,人脸比对成功即可;也可通过支付宝认证(支付宝首页输入驻马店社保认证进入社保资格认证﹣驻马店市(豫事办)小程序),第一次使用,请先进行下载、安装、注册、登陆成功后点击社保资格认证,分为本人认证和为他人认证两种认证界面,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根据提示开始认证,人脸比对成功即可。(此认证方式适用于任何机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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